各院(系、部)及有关单位:
根据《华中科技大学教学质量优秀奖评选办法》(校教〔2002〕45号,以下简称《评选办法》)的精神,学校将开展2014~2015学年度教学质量优秀奖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2014~2015学年度承担本科生教育、研究生教育、远程与继续教育等三种类型教学任务,具有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均可申报,申报教学质量优秀奖一等奖者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2.申请教师按其承担的主要教学任务在本科生教育、研究生教育、远程与继续教育三种类型的教学中,选择一类归口申请,不得在三类教学中重复申请。
3.各院(系、部)按本学年度任课教师数的8%(本科生教育、研究生教育、远程与继续教育等三种类型的总和,下同)推荐教学质量二等奖候选人,按本学年度任课教师数的2%推荐教学质量一等奖候选人。
二、申报条件
1.所有教学质量优秀奖申报者应满足《评选办法》中规定的申报条件。
2.教学质量优秀奖二等奖申报者课堂评分应在90分以上。
3.教学质量优秀奖一等奖申报者除满足上述申报条件外,原则上应具有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或教学研究项目等。
三、申报程序
1.教学质量优秀奖申报阶段,各院(系、部)应广泛动员、积极鼓励教师参加评选,申请者须填写《华中科技大学教学质量优秀奖申请表》(见附件1)。
2.各院(系、部)领导及同行专家应根据申请者的教学安排采取随堂听课等方式,了解申请者的教学情况,填写《教学质量跟踪与评价表》(见附件2)。
3.各院(系、部)应对申请者进行初评,将初评的一、二等奖候选人,在本单位公示一周后,向学校各归口部门推荐,提交《华中科技大学教学质量优秀奖推荐表》(见附件3)和《教学质量优秀奖申报教师名单汇总表》(见附件4)。
4.各归口部门组织专家对各院(系、部)推荐的一、二等奖人选进行教学质量跟踪,汇总材料报送教务处。
5.教务处组织专家对教学质量一等奖申报者进行随机教学质量跟踪与评价。
6.学校成立教学质量优秀奖评审委员会,评定教学质量优秀奖一、二等奖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校领导审批。
四、申报材料及时间
1.申报教师填写《华中科技大学教学质量优秀奖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院(系、部)按三类教学任务分类汇总,将申请名单、等级及《申请表》于2014年12月26日前分别报送教务处、研究生院、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教学质量优秀奖评选后,包含获奖者信息的相关表彰文件将在网上公布,请申请者在《申请表》中签署是否允许网上公布相关个人信息意见并签名。
2.各院(系、部)于2015年3月6日前,分别向教务处、研究生院、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报送教学质量优秀奖一等奖候选人第二学期课表(第二学期无课的教学质量一等奖申报人,须提前于2014年12月26日前分别将第一学期课表报送教务处、研究生院、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并注明第二学期无课),以便校级专家进行教学质量跟踪。
3.各院(系、部)于2015年5月29日前按比例向各归口部门报送通过初评的《教学质量优秀奖申报教师名单汇总表》、《华中科技大学教学质量优秀奖推荐表》及院(系、部)领导和专家填写的《教学质量跟踪与评价表》。
4.教学质量优秀奖一等奖申报者,须报送反映其教学效果及改革教学内容、方法的有关佐证材料,以及300字左右的内容摘要(内容摘要中应将获得的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教学研究项目及参与精品课程建设等内容标注清楚),并提交电子文档。
5.各归口部门对各院(系、部)推荐的一、二等奖候选人,进行形式审查,将合格人员名单汇总后连同上述材料,于2015年6月5日前送教务处。
6.各院(系、部)、各归口部门提交的名单汇总表及上述各种表格应内容完整、准确、有据可查。
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 系 人:杨道武
联系电话:87542423
附件:1.华中科技大学教学质量优秀奖申请表
2.教学质量跟踪与评价表
3.华中科技大学教学质量优秀奖推荐表
4.教学质量优秀奖申报教师名单汇总表
华中科技大学
201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