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 据教育部人事司《关于开展2015年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教人司〔2015〕66号)和湖北省人社厅《关于开展我省2015年国家百 千万人才工程人选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函〔2015〕148号)精神和要求,现就我校2015年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推荐范围和对象
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面向专业技术人员实施,重点选拔培养瞄准世界科技前沿,能引领和支撑国家重大科技、关键领域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高层次中青年领军人才。选拔工作围绕《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和《国家中长期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倾斜。
在 遴选推荐工作中,以下人选可优先推荐: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国家发明二等奖、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及中国青年科技奖等国家级科技奖励获得者;国家杰出青 年科学基金、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中科院百人计划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国家重点资助项目、科研课题主要负责 人,国家重大科研任务、科技计划和工程项目等主要负责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优势产业、特色产业学术技术领军人才或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以及其他 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较大成绩、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中青年学术技术领军人才。
二、选拔推荐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潜心一线科研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能够敏锐把握国家战略需求和世界科技发展态势,提出战略性、前瞻性、创造性和研究构想,能够引领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
3.潜心基础研究,揭示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为社会提供新知识、新原理、新方法,引导基础理论原始创新,对基础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4.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重点科研任务等经历,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能有效组织并领导创新团队攻克学术技术难关。
三、选拔推荐要求和办法
1、根据教育部和湖北省通知要求,2015年选拔推荐工作实行限额推荐,我校可向教育部推荐2位候选人,向人社厅推荐1位候选人。
2.各单位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认真做好人选选拔推荐工作。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推荐1名候选人。
3.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推荐的人选进行评议,遴选出上报教育部的推荐人选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四、报送材料的具体要求
1.事迹材料,内容包括人选基本情况、近5年主要突出业绩、重要贡献、成果等。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推荐人选填写“候选人情况登记表”,用A4纸各单面打印1份。表格见附件。
3. 以上材料请于2015年4月7日前交人事处人才办。
联 系 人:郭磊、刘伟
联系电话:87556046、87549204
电子邮件:guolei@hust.edu.cn
附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候选人情况登记表
人事处
2015年3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