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与教务处2015年工作要点,做好我校实验(实践)教学资源建设,提高实验(实践)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继续开展我校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工作,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任务
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任务是实现真实实验不具备或难以完成的教学功能。在涉及高危或极端的环境、不可及或不可逆的操作,高成本、高消耗、大型或综合训练等情况时,提供可靠、安全和经济的实验项目。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应充分体现虚实结合、相互补充、能实不虚的原则,应坚持科学规划、共享资源、突出重点、提高效益、持续发展的指导思想。
二、建设内容
1.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资源。
发挥我校学科专业优势,积极利用企业的开发实力和支持服务能力,充分整合学校信息化实验教学资源,以培养学生综合设计和创新能力为出发点,创造性地建设与应用高水平软件共享虚拟实验、仪器共享虚拟实验和远程控制虚拟实验等教学资源,提高教学能力,拓展实践领域,丰富教学内容,降低成本和风险,开展绿色实验教学。
2.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的管理和共享平台。
建设具有扩展性、兼容性、前瞻性的管理和共享平台,高效管理实验教学资源,实现校内外、本地区及更广范围内的实验教学资源共享,满足多地区、多学校和多学科专业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的需求。探索校企共建共管的新模式和新途径,建立可持续发展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服务支撑体系。
3.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和管理队伍。
建设教学、科研、技术人员结合,核心骨干人员相对稳定,结构合理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团队,形成一支教育理念先进,学术水平高,教学科研能力强,实践经验丰富,勇于创新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和管理队伍。
4.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的管理体系。
以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资源的开放共享和充分使用为目标,系统制定并有效实施保障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的教师工作绩效考核、经费使用管理、实验教学中心维护与可持续发展等政策措施,建立有利于激励学生学习和提高学生创新能力的教学效果考核、评价和反馈机制。
三、申报要求
1.申报需提交《华中科技大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申请书》(附件1)电子文档与三份纸质文档。
2.申报截止时间是2015年4月28日,逾期不予受理。
3.申报材料受理单位,教务处教学计划和建设管理科,联系人:杜频;电话:87542323;邮箱:dp369@hust.edu.cn。
附件:1.华中科技大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申请书
2.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遴选要求
华中科技大学教务处
201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