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华中科技大学启明学院学习特优生管理办法》(校教【2008]】115号文)精神,启明学院将开展本科特优生的选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
2013级、2014级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含实验班)。
二、选拔条件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参加特优生评选:
(一)有较强的自主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意识和发展潜力,且各门必修课的平均成绩在专业班级排名前5%,各类实验班、提高班为前25%,所学课程全部通过考试(核);艺术类本科特优生选拔条件可适当放宽;
(二)具有突出专业特长;
(三)在本学科的课外科技活动、专业实践、社会实践活动中成绩特别突出;
(四)在各类竞赛中,获省级一等奖及以上奖励(不含文艺类方面获奖)。
符合选拔条件(四)者申报名额单列,不受附件1所列申报名额限制。
三、申请及考核程序
(一)符合选拔条件的学生提出申请,填写“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特优生申报表“交所在院(系);
(二)院(系)负责特优生的初评工作, 核实申报表的内容,并对填写申报表的学生进行品行甄别;
(三)院(系)分管本科生教学工作负责人和院(系)教学委员会负责对初评甑别后的候选学生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确定推荐名单;
(四)院(系)根据推荐名单,填写“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特优生申报汇总表”,经院(系)分管本科生教学工作负责人签署意见后,加盖院(系)公章,于10月27日18:00前连同“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特优生申报表”一起,送至南三楼319室文老师或启明学院亮胜楼202室刘老师,相应电子版请发送至电子邮箱liuyanhong@hust.edu.cn;
(五)启明学院对特优生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后,确定本年度特优生公示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批。
四、提交材料清单
(一)“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特优生申报表”一式两份,其中院系留存一份,交启明学院一份;
(二)“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特优生申报汇总表”一份。
附件:1.2015年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特优生各院(系)申报名额表
2.附件2: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特优生申报表.doc
3.附件3: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特优生申报汇总表(revised).xls
华中科技大学启明学院
2015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