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了进一步落实和规范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特优生培养工作,根据《华中科技大学启明学院特优生管理办法》(校教〔2008〕115号)的要求,启明学院决定于2015年10月17日~10月30日对2014年评为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特优生的学生关于培养情况进行中期检查。有关检查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1. 了解特优生导师制及培养计划的落实情况,检查特优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实践活动的情况。
2. 确认2014年评为华中科技大学启明学院学习特优生的资格,发现并完善特优生培养环节中的不足。
二、检查内容
1. 导师制的落实情况;
2. 培养方案的落实情况;
3. 学习及参与科研项目情况;
4. 参加各类学科竞赛、发表学术论文、取得成果及获奖等情况;
5. 参加学校、学院及社会活动的情况。
三、检查工作说明
1. 中期检查: 包含三部分:
(1) 检查参加学校、学院及社会活动的情况。包含学校、学院大型活动、志愿者工作、特优生沙龙、启明读书会、创新论坛和社会实践等,以活动考勤和记录为依据,由特优生联合会负责。
(2) 检查完成重质重量的特优生成长日志的情况。特优生成长日志是记录每位特优生一学年的成长轨迹的重要凭证,由启明学院特优生管理负责人考核。
(3) 检查学生完成培养方案的情况。原则上要求每学期都有工作计划和学期总结,然后进行自我评价,由导师和所在院系进行考核。
以上内容在启明学院师生交流系统(/index.html)上完成。该系统具体使用说明见附件。
2. 学生使用启明学院师生交流系统,在线提交培养方案、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成长日志、成果统计及自我评价,其流程简图如下:
培养方案—>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成长日志—>成果统计—>自我评价—> 导师评价—> 院系领导评价—>启明学院审核
3. 各院系教务老师通过系统打印出检查结果,加盖院系教务公章,于2015年10月30日18:00前递交到南三楼319室文老师或启明学院亮胜楼202室刘老师。
四、检查标准
各院(系)根据培养方案和一学年工作计划的落实、导师的指导、学校学院各种活动的参与等实际情况进行评估,给出相应等级。等级标准描述如下:
(1)优秀。完成工作计划,学生与导师积极互动,在学习及科技创新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果,学生积极主持或参与学校、学院活动,学生的学习、创新能力有较大提升。
(2)合格。基本完成培养目标,导师积极指导,学生在学习或科技创新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果,学生的学习、创新能力有一定提升。
(3)不合格。未完成培养方案中的培养目标,学生与导师沟通缺乏,学生的学习、创新能力没能得到提升。
五、其它说明
如果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亦可作为中期检查合格:
1. 参与导师项目
2. 参加各类学科竞赛
3. 申请自主创新学科交叉项目
4. 发表学术论文与著作
5. 取得院级以上(含院级)成果与奖项,等
师生交流系统联系人信息
启明学院:刘艳红
电 话: 87793421
邮 箱:liuyanhong@hust.edu.cn
技术支持:沐金公司 喻争光
QQ:427952353
邮箱:427952353@qq.com
附件:启明学院师生交流系统使用说明
华中科技大学启明学院
二0一五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