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院(系):
为加强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过程中优秀教师的指导,根据《华中科技大学启明学院办学纲要》及实验班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各实验班专业管理院(系)为2015级实验班每位学生配备导师的工作即日起启动,以利学生在导师引导下,更好地开展研究性学习、主动实践和科技创新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导师配备工作由实验班专业管理院(系)负责。各院(系)应鼓励、选派高水平教师担任导师,引导学生的研究性学习。
二、导师配备可结合各实验班具体情况,采取学业导师、项目导师和项目组导师等多种形式。
三、导师对学生专业思想教育、个性化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开展研究性学习、主动实践和科技创新项目等提供具体指导。
四、导师配备可采取双向选择方式进行,即在充分尊重学生个性发展的基础上,允许学生自主联系导师,也可针对学生具体需求选派导师。
五、其他相关工作流程说明:
1.请各院(系)于2016年3月31日前提交《启明学院2015级实验班学生导师配备情况一览表》(附件)纸质档和电子档(见后面指定的联系人和联系邮箱)。
2.通知导师、学生登录师生交流系统http://qiming.hust.edu.cn:8055/default/syb完善基本信息。初次登录账号和密码均为学生学号或导师新人事编号。
师生在登陆中,如遇技术方面的疑问,可查看系统右上方的“帮助”,或通过系统右上方的QQ客服咨询,也可直接通过下面的电话方式咨询。
联 系 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027-87793421
在线答疑:427952353(QQ)
七、联系人及联络方式:
联系人:文 芳
纸质文档送达:南三楼319室启明学院综合办;
联系电话:027-87558300;027-87793421
邮箱:qiming@hus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