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启动2016年度我校教学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2012~2014年期间立项,且截至2016年9月底应该结题的校级/省级面上教学研究项目。其他已完成相应进度要求的教学研究项目可申请参与本次验收。
二、验收方式
省级教研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由教务处统一组织,校级教研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组织。为确保项目实施质量和成果培育目标,省级项目和校级项目评审基本要求保持一致,校级项目由各实施单位按照基本验收要求、结合自己特点开展。
三、验收工作基本要求
1.验收项目材料准备
各拟验收项目需准备的材料如下,并需按顺序编制文档序号:
(1)《华中科技大学教学研究项目结题验收表》(附件1)
(2)项目结题汇报PPT(按照汇报时间不超过20分钟准备)
(3)项目结题总结报告
(4)项目研究成果支撑材料
(5)经费支出明细(需从财务处网页下载)及经费结余说明
(6)《华中科技大学教学研究基金项目合同书》(复印件扫描版)
2、评审专家组组成
拟验收校级项目负责人所在各单位,作为校级项目质量管理责任方,应成立专门的教研项目结题验收评审专家组,评审专家应具有丰富的教学研究经验和较高的学术造诣。评审专家人数不少于5人,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家人数不少于3人,并采取回避原则(即项目组成员不参与评审专家组)。
3、评审标准
验收评审标准见附件2(该标准为结合我校以往教研项目验收的情况,参照上一届国家级和省级教学成果相关文件而制定的)。请评审专家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评审标准给每个项目打出分值。
四、各单位材料提交要求
1.省级教研项目
各单位需提交各项目电子版结题材料。
2.校级教研项目
各单位需提交如下材料:
(1)单位工作总结报告(纸质版及电子版):含评审组织形式、评审专家组构成情况、各项目完成总体情况、项目实施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等,报告由各单位教学负责人签字、盖单位公章。
(2)项目结题验收评审汇总表(纸质版及电子版,格式见附件3):汇总表由评审专家组签字。
(3)各项目结题材料(电子版)。
3. 材料提交截止时间:11月14日。提交方式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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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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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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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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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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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校区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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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教学研究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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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gying@hus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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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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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7-87558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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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济医学院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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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院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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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ubaizhi@hus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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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柏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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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7-83693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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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华中科技大学教学研究项目结题验收表
2.华中科技大学2016年教研项目结题验收评审标准
3.华中科技大学2016年教研项目结题验收评审汇总表
华中科技大学教务处
2016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