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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时间:2018-01-11 浏览:
全院研究生、本科生:
为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培养造就有理想、有追求、有担当、有作为,有品质、有修养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树立先进典型,激励学生奋发向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激发广大学生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学院决定对2017年度院系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行评优表彰。
一、评优表彰奖项:
院先进集体:优秀团支部、优秀班级、优秀实验室、优秀寝室。
院先进个人:优秀学生干部、学生活动积极分子。
二、评选要求:
1.请申报者于2018年1月25日前将申报名单、申报表及申报材料报各年级辅导员处。
2.学院统一评审并对获奖集体及个人进行表彰。
三、评选条件
(一)院优秀团支部
1.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开展团员青年思想政治工作;
2.加强团支部组织建设,支部班子定期换届,民主选举,精诚合作;
3.积极构建服务学生成长成才的平台,充分利用组织生活、主题团会、特色团日等形式开展团员思想教育,曾获得主题团会或特色团日校级及以上表彰;
4.积极组织支部成员参与课外科技、文化活动,有学生集体或个人获得院级以上表彰或奖励;
5.积极组织支部成员开展校外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
6.支部内学习风气浓厚,专业学习平均成绩良好,积极与班委会合作创建优良学风班;
7.积极开展班级党建工作,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结业的学生比例一年级达到15%;二年级达到40%;三年级及以上达到60%;
8.一学年内,支部成员无违纪现象发生。
名额:5个
(二)院优秀班级
1.政治思想状况良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无政治错误事件发生;
2.遵守法规校纪,全班无人受到党、团或行政处分,考试无舞弊行为;
3.学习态度端正,全班无人因学习成绩原因发生学籍异动;
4.班级整体学习状况良好,全班上一年度每学期考试(考查)成绩不及格人数一年级不超过15%;其他年级不超过20%;
5.国家英语四级考试通过率三年级末全班达到95%以上,二年级末全班达到90%以上,一年级申报班级学生全学年英语课补考不超过4人次;
6.全班同学健康状况良好,95%以上的学生达到《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
(三)院优秀实验室
1.潜心科研、学术诚信,获得多项学术成果;
2.学校及院系宿舍卫生、安全大检查评选结果优良;
3.实验室制度建设较完善。
名额:4个
(四)院优秀寝室
1.寝室卫生状况良好,地面整洁,桌面摆放整齐,门前无垃圾堆放;
2.寝室成员中有担任各级学生干部,并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项文体活动;
3.寝室成员无不及格科目,学年加权平均分排名均达专业前50%;
4.寝室纪律评比上课出勤率达到90%以上,在自习时间不做与学习无关的事情;无酗酒、赌博等不良行为;无打架、斗殴等违法违纪行为;
5.寝室成员和睦相处、团结友爱;能尊重他人生活习惯,不影响本寝室和其它寝室的学习和生活;
6.寝室成员中具有以下条件者,在评比中将酌情加分:
A、 在国际级、国家级竞赛获奖,有国家专利或属重大发明创造或正在申请专利者(有文件证明);
B、 在国家级、权威刊物上发表论文;在校级以上刊物上发表文章及校内的各种竞赛获奖者;
C、 文体项目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者。
评选名额:15个
(五)院优秀学生干部
1.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2. 明确团员权利义务,关心团的事业,积极参加团的各项活动,在活动中起到一定的模范带头作用;
3. 努力学习,具有良好的专业知识水平,一学年内无考试成绩不及格现象;
4.充分发挥个人特长,为学校和所在单位争取荣誉,在各类竞赛活动中获奖者优先;
5.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具有义务服务工作经历者优先;
6.一学年内未受过纪律处分;
7.在学生组织或班级担任主要学生干部。
评选名额:不超过全院学生人数3%
(六)院学生活动积极分子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2.努力学习,具有良好的专业知识水平,一学年内无考试成绩不及格现象;
3.充分发挥个人特长,为学校和所在单位争取荣誉,在各类竞赛活动中获奖者优先;
4.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具有义务服务工作经历者优先;
5.一学年内未受过纪律处分;
6.在学生工作中表现积极,积极参加校积极参加校、院、班组织的集体活动,出谋划策,不无故缺席集体活动。
评选名额:不超过学院学生人数5%
三、评选程序
自荐、对照评选条件递交申报材料至各年级辅导员处→评审委员会审核、评议→公示获选名单→院系表彰大会
四、评选机构
1.成立由院系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各年级辅导员、学生会主席团、科协协会代表、资委会代表组成的评审委员会,负责审核和评选。
2.评优表彰工作由院学工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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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