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科技大学已发布“华中科技大学2020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http://gszs.hust.edu.cn/info/1106/2775.htm)”,在此基础上,ag九游会集团制定了2020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细则。
1.招生规定及计划
学院按船舶与海洋工程一级学科招生,计划招收免试生数原则上不超过学术学位型硕士与全日制专业学位型硕士总和的60%。
学术学位型研究生,学制为3年,2020年拟接收推荐免试学术学位型硕士34人;全日制专业学位型(工程)研究生,学制为2年,2020年拟接收推荐免试全日制专业学位型硕士10人。
学院2020年拟招特别优秀的本科生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2名。
2.申请条件
1)申请推免生应获得本科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生资格,并在教育部推免系统报名成功者。
2)2020年9月1日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3)“双一流高校”推免生申请者,成绩排名百分比(综合名次/排名人数)前50%;“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推免生申请者成绩排名百分比前30%,一般高校申请推免生成绩排名百分比前10%。”
3.申请、复试、录取程序
1)填报志愿
申请报名考生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填报专业志愿并提交相关材料获得推免生资格,且符合ag九游会集团接收推免生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尽早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 http://yz.chsi.com.cn/tm)填报专业志愿(建议在10月5日前, 以中国研招网的时间为准),网上缴费,提交申请者所在学校或院系教务部门加盖公章的本科正式成绩单、国家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合格证书或成绩单、各种获奖证书、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证明、《攻读学位研究计划》、申请者电话号码等PDF版相关材料。其中《攻读学位研究计划》为复试重要依据。
2)学院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发出复试通知
报名材料以考生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提供的材料为准。学院严格按照学校的简章和本通知规定的复试条件审查考生报名材料,并在考生报名二天内,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考生发出复试通知,并逐一电话通知考生。考生须保持通讯畅通。
3)考生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复试
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两天内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是否同意复试。同意复试的信息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信息为准。若考生收到招生院系复试通知后两天内未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复试,经电话沟通后,学院撤销该生复试通知。
4)在学院网站主页公示确认复试考生名单及复试方法
在学院网站主页公示复试形式、复试方法,及时滚动公布复试考生名单、并逐一电话通知考生上网阅读相关通知及时参加复试。复试时间一般在9月28日至10月15日之间(以中国研招网的时间为准);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放前,接受符合条件申请者面试申请。
5)考生参加复试
学院根据考生在推免服务系统报名时间,按照先来先到原则,分批次组织复
试。具体要求见复试方法。
6)学院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发出待录取通知
学院汇总每批次复试情况,报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在规定的复试时间结束三天内,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电话通知考生,并上报复试成绩。复试档案存档四年备查。如待录取考生收到学院待录取通知后两天内不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待录取,则学院可撤销该生待录取通知。
7)考生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待录取
考生收到学院待录取通知后两天内,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待录取。逾期未确认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经电话沟通后,学院可撤销该生待录取通知。
8)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
按期确认待录取的考生,视为同意将我校作为其唯一录取学校,进入拟录取环节。学院汇总同意待录取的考生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
9)录取工作
按教育部要求进行其他相关录检工作。正式录取通知书将在政审后,于
2020年6月下旬寄发本人。正式录取后新生报到时,交验相关材料原件,如查验为虚假材料,取消入学资格。
4.复试方法
1)复试形式
暑期已经过夏令营面试考核并通过的校外申请者,后期只要同意接受“推免服务系统”复试要求,不再复试,直接接收待录取通知;
没有参加夏令营的校外申请者,细则公布之日即可向学院或团队提交相关材料,来学院或视频面试,面试通过后,推免服务系统开放后只要同意接受“推免服务系统”复试要求,不再复试,直接接收待录取通知;
没有参加夏令营且没有预先提交材料和进行面试的校外申请者,在审核“推免服务系统”材料基础上,由学院或团队进行面试或视频复试;
本校申请者,细则公布之日即可到学院提交相关材料,接受学院或相关团队面试,面试通过后,推免服务系统开放后只要同意接受“推免服务系统”复试要求,不再复试,直接接收待录取通知;
学院或团队面试小组由至少三位具有研究生指导资格的专家组成。
2)复试内容
主要考核考生的基础知识及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相关技能及综合应用知识的能力、实验动手能力、思维敏锐性及逻辑思维能力、语言(含外语口语)表达能力及综合归纳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情况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本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和社会工作、社会实践情况及相关业绩、事业心和责任感,团队合作精神,人文素质,基本政治态度及道德品质。
3)复试成绩:根据考生《攻读学位研究计划》、面试情况,给出复试成绩。学院根据每批次考生复试成绩,择优确定该批次拟录取名单。
5.学费与奖助学金
学费:按照湖北省物价局有关物价文件执行,以物价局核定为准。
奖学金:按照关于印发《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校研[2014]11号)执行。硕士免推生在第一学年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从第二学年开始统一参加评定。
助学金:按照关于印发《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校研[2014]10号)执行。
科研补贴:导师根据硕士生从事科研活动的贡献,给予一定的科研补贴。
新生奖学金:学校拟设立“研究生新生奖学金”用于奖励优秀推免生和公开招考学生。符合以下条件者,可在入校后按文件规定申请一次性的新生奖学金。奖学金评选条件和参考标准如下(最终以学校正式文件为准)。
奖项 |
评选条件 |
金额 |
特等奖 |
来自“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对应的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或所在学科在最新一轮学科评估(以下简称“学科评估”)排名前10%高校,学生为专业排名前1%或第一名。 |
15000元/人 |
一等奖 |
来自“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对应的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或学科评估排名前10%高校,学生为专业排名前5%。 |
10000元/人 |
二等奖 |
来自“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对应的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或学科评估排名前10%高校,学生为专业排名前10%;或学科评估排名前20%高校,学生为专业排名前3%。 |
5000元/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