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在校研究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坚持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为学校赢得荣誉,为国家做出贡献,学校设立研究生知行优秀奖学金,并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管理机构
知行优秀奖学金评选由学院研究生工作组负责组织评选。学院成立知行优秀奖学金评选委员会,由研究生工作组辅导员和学生代表组成,其中学生代表包括各班班长和党支部书记。
第二条 研究生知行优秀奖学金类别及名额
1.知行优秀奖学金依照评选标准共分为三类:知行优秀一等奖学金,享受3000元奖学金;知行优秀二等奖学金,享受2000元奖学金;知行优秀三等奖学金,享受1000元奖学金。
2. 知行优秀奖名额待学校分配指标之后另行公布。
第三条 申请范围及年限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全日制普通研究生均可申请。硕士研究生申请年限不超过各院(系)确定的学制年限;博士研究生申请年限不超过4年;直博生申请年限不超过5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研究生知行优秀奖学金评定。
(一)受到党、团或学校通报批评及警告以上处分;
(二)经学校批准休学复读不满一年;
(三)在学术研究中,有弄虚作假行为;
(四)在科研工作和临床实践中,造成重大事件及损失;
(五)参加非法组织及活动;
(六)无正当理由经常不参加集体活动;
(七)前一学年有课程不及格者;
(八)未按学校规定注册;
(九)其他有损学校声誉的行为。
第四条 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四)学习勤奋,严谨踏实,勇于进取,成绩优良。
第五条 申请知行优秀奖学金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一)知行优秀一等奖学金
申请研究生知行优秀一等奖学金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中的两条:
1.学业成绩优异,专业排名前15%。
2.学生工作经历丰富,担任学生干部并在当年获得校优秀研究生干部荣誉称号。
3.社会实践经历丰富,在政府机关、科研院所、国有企事业单位有挂职经历,或参加各类实践活动,得到校外媒体报道。
4.在校级及以上学科竞赛或文体竞赛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获得省级及以上比赛个人前5名,团体前3名,校级比赛个人前3名,团体第1名。
5.积极组织或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产生显著社会影响,得到校外媒体报道。
6.科研创新或创业表现突出。在权威期刊发表1篇以上论文或创办公司。
7.当年获得三好研究生标兵、三好研究生、研究生品德模范、研究生十佳党员、研究生十佳党支部书记、校优秀共产党员或省级以上荣誉称号。
(二)知行优秀二等奖学金
申请研究生知行优秀二等奖学金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中的两条:
1.学业成绩优异,专业排名前30%。
2.学生工作经历丰富,担任学生干部并在当年获得校优秀研究生干部荣誉称号。
3.社会实践经历丰富,利用专业知识进行社会调研,积极服务社会发展。
4.在校级及以上学科竞赛或文体竞赛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获得省级及以上比赛个人前8名,团体前5名,校级比赛个人前5名,团体前5名。
5.积极组织或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产生一定社会影响。
6.科研创新或创业表现突出。发表1篇以上论文或申请专利。
7.当年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三)知行优秀三等奖学金
申请研究生知行优秀三等奖学金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中两条:
1.学业成绩优秀,专业排名前50%。
2.学生工作经历丰富,担任学生干部。
3.积极组织参与公益活动或社会实践,表现突出并做出显著成绩。
4.积极参加学校、院系组织的各项活动,表现优异。
5.积极进行创新创业实践,组建创新创业团队。
6.作风正派,坚持原则,团结同学,热心为同学服务,并在各项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以上三个等级的知行优秀奖学金在满足基本条件的前提下,优先考虑满足更多条件、满足条件层次更高的研究生。
第六条 评选步骤及说明:
1.对照评选条件,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认真填写《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知行优秀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写出自己满足的条件及具体内容;
2.研究生本人可以同时申请不同等级的知行优秀奖学金,但只能获得一个等级的知行优秀奖学金;研究生工作组按照研究生申请的等级进行评选,若研究生申请某一等级的知行优秀奖学金若未获得,且没有申请其他等级的知行奖学金,则不参与其他等级的评选。
3.导师签署意见;
4.学院研究生工作组组织评选;
5.院系进行结果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学生申诉,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
6.研究生知行优秀奖学金获得者由学校颁发证书和奖学金。
第七条 此办法由学院研工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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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