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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船海学院 时间:2014-09-11 浏览:
各院(系): 为了进一步落实和规范启明学院学习特优生培养工作,根据《华中科技大学启明学院特优生管理办法》(校教〔2008〕115号)的要求,启明学院决定于下学期第三周(2014年9月14日~9月20日)对2013年评为华中科技大学启明学院学习特优生的学生关于培养情况进行中期检查。有关检查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1. 了解特优生导师制、培养计划的落实情况,检查特优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实践活动的情况。 2. 确认2013年评为华中科技大学启明学院学习特优生的资格,发现并完善特优生培养环节中的不足。 二、检查内容 1. 导师制的落实情况; 2. 培养方案的落实情况; 3. 学习及参与科研项目情况; 4. 参加各类学科竞赛、发表学术论文、取得成果及获奖等情况; 5. 参加学校、学院及社会活动的情况。 三、检查工作说明 1. 中期检查: 包含三部分: (1) 检查参加学校、学院及社会活动的情况。包含学校、学院大型活动、志愿者工作、特优生沙龙、启明读书会、创新论坛和社会实践等,以活动考勤和记录为依据,由特优生联合会负责。 (2) 检查完成重质重量的创新(成长)日志的情况。创新(成长)日志是记录每位特优生一学年的成长轨迹的重要凭证,由启明学院特优生负责人考核。 (3) 检查学生完成培养方案的情况。原则上要求每学期都有工作计划和学期总结,然后进行自我评价,由导师和所在院系进行考核。后两部分内容在启明学院特优生管理平台上完成。该平台具体使用说明见附件。 2. 学生使用启明学院特优生管理平台,在线提交创新(成长)日志、培养方案、工作计划、学期总结及自我评价,其流程简图如下: 创新(成长)日志—>培养方案—>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学生自评—> 导师评价—> 院系领导评价—> 评价统计 3. 各院系教务老师通过平台打印出检查结果,加盖院系教务公章,于2014年9月26日前递交到启明学院亮胜楼202室。 四、检查标准 五、其它说明 如果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亦可作为中期检查通过,并根据具体所做工作或成果划分优秀、良好与合格: 1. 参与导师项目 2. 参加各类学科竞赛 3. 申请自主创新学科交叉项目 4. 发表学术论文与著作 5. 取得院级以上(含院级)成果与奖项,等 六、特优生管理平台及联系人信息 联系人:刘艳红 电 话: 87793421 邮 箱:liuyanhong@hust.edu.cn 特优生管理平台:/index.html 用户的用户名为学号或者教工号,密码默认为123456
附件:启明学院特优生交流平台使用说明
华中科技大学启明学院 二0一四年六月十一日